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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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关于泸县2016年第六批城市建设用地征地拆迁房屋安置费发放问题的咨询 | ||
来信人 | 黄** | 来信日期 | 2017-12-21 |
信件索引号 | |||
信件内容 |
泸县人民政府、泸县国土局、泸县土地统征和储备中心 领导你们好,我岳父家住泸县代桥村7社,属于泸县2016年城市建设用地征地拆迁的范围,家里住房及耕地均被征收,现听闻此次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款中的人头费即货币还房安置费用不是一次性在房屋拆迁前付清,而是分批付清,希望负责征地拆迁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单位予以正面回应,此次征地拆迁安置费用的发放是如何进行的,是否在房屋拆迁前一次付清,安置款的发放依据哪些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予以执行。 东师学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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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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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县国土局 | 回复日期 | 2018-01-08 |
办理结果 |
为保护写信人隐私,办理结果不予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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