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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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泸县玄滩镇一流浪人员请相关部门进行监护 | ||
来信人 | 向** | 来信日期 | 2017-12-12 |
信件索引号 | |||
信件内容 |
事情经过:我和老婆于12月12日在玄滩出门赶集。回家时发现家门被一流浪汉堵住。我上前去表示希望他离开,但是此人大喊大叫让我走开,手里还有根棍子。我老婆(怀孕8个月)受到惊吓,于是报警110.报警后此流浪汉离开我家门口走到对面的牙医诊所台阶上坐着,嘴里一直说着难听骂人的话,我一直没有回应,怕引起报复。三名警察赶到后表示此人是流浪精神病人,需要有相关部门监护。而且此人一直在玄滩出没,经常看到。 由于怕此人精神出现问题,影响安全,特请求政府相关部门处理并进行监护管理。谢谢! 家住地址:泸县玄滩镇正大街天桥上牙医诊所对面挨着茶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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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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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玄滩镇 | 回复日期 | 2017-12-26 |
办理结果 |
为保护写信人隐私,办理结果不予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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