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关于1982年退伍军人并有三等战功可安排工作问题
来信人 王** 来信日期 2017-08-10
信件索引号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
家父于1978年参军,1982年退伍,服役于53461部队。于1979年在中越边境自卫还击、保卫边疆的作战中,荣立三等功。最日,听说民政有文件规定,此类人员可安排工作。想咨询文件内容是否属实,对于未落实工作者有何待遇,需要开具哪些相关证明,谢谢!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泸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服务中心 回复日期 2017-08-14
办理结果
为保护写信人隐私,办理结果不予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