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关于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的一些咨询
来信人 林** 来信日期 2017-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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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尊敬的泸县及泸县宅基地改革办领导:
我是位于泸县玄滩镇朱和村四组的村民,目前在泸州市龙马潭区工作,父母均在外地打工,于2017年7月接到村上通知说要有偿拆除我家老宅基地上的老房屋,在响应国家政策的同时也查看了《泸县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管理暂行办法》后我产生了一些疑问,望能得到回复.
1.我家户口上有我本人(30岁)及父亲(60岁),母亲(55岁)三人,都位于玄滩镇朱和村,目前父母都在攀枝花市打工,在城镇无独立购房,我们在农村出没有“一户多宅”的现象,村上于2017年7月18日在无任何协议及合同下已将我家宅基地上房屋推倒,请问我该如何解决我的宅基地问题?
2.目前村里提供“农村宅基地复垦耕地承包使用协议”,上面只有说明把我的宅基地复垦为耕地,使用期为二轮土地承包期。对于我一家人的住房安置或者重新建房无任何说明,村上的解释是宅基地复垦三年后就还可以修房是否有出台的文件或者规定能证明?
3.在不愿退出农村宅基地且老宅基地已经被推倒的情况下我可否在我原有的老宅基地上建房(不超出原有的面积)?
4如果选择有偿的退出宅基地,那么我及我的父母在原来的土地承包权是否还有效?如果有效那么有效期为多久?是否还能续签?我及我的父母是否还能享受新农合?
问题虽多,但请理解作为普通老百姓的心理,望能回复!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泸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服务中心 回复日期 2017-07-24
办理结果
为保护写信人隐私,办理结果不予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