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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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宅基地有偿退出问题 | ||
来信人 | 黄** | 来信日期 | 2017-07-14 |
信件索引号 | |||
信件内容 |
书记好 我是你县玄滩镇朱河村二社村民黄献南,因我全家长期住在泸州,没有接到任何通知,有时回老家也没有看到任何公告,最近才知道:关于宅基地有偿退出的政策,我上泸县政府网查了下关于宅基地有偿退出的一个暂行办法,办法规定土瓦及以下结构宅基地补偿标准为300元每平方,我家的属于一户一宅房子土瓦类型,符合及本人愿意复耕,于是我打电话给本村村长王身焱,他说这个政策已经搞过了,只登记和测绘了上报的,王身焱说我没有登记上报,现在不能享受这个政策。我说:“因为我长期不在家,确实没有接到通知,再说玄滩镇只是测绘了一部分,并且推土机和挖机还没有来复耕,由村上联系测绘队,我本人愿意负责测绘队的所有费用”。但王身焱始终不给予我办理。 请问县领导,根据关于印发《泸县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条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应坚持“自愿有偿、以人为本、地利共享”的原则,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其知情权、参与权、收益权和监督权,做到农民愿意、农民满意、农民受益,促进社会公平和谐稳定发展。我有没有得到以上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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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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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泸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服务中心 | 回复日期 | 2017-07-24 |
办理结果 |
为保护写信人隐私,办理结果不予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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