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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关于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时购买养老保险相关事宜
来信人 盐** 来信日期 2017-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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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尊敬的县长您好:
我们是您辖区内村民,这次村上宣传有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政策,我们想着父母年纪大了,可以趁这次机会把养老保险一次补齐,以便安度晚年,所以积极响应,但目前毗卢镇上出台的政策没有明确规定养老保险补缴政策,只是提出社保补助政策,要求全家迁移到城镇且当年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每人一次性补助1万元,但是我了解到,在我县《泸县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管理暂行办法》中第六条第(一)条中指出根据农民意愿,对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参照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保政策,允许其一次性或分年度购买15年养老保险、以及事业保险和医疗保险,费用自行承担,政府给予一次性补助。
父母都已经年满60岁,在2011年购买新农保,后2013年转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均是积极响应国家政策,为自己今后做好保障,减轻国家负担。但目前我们想自己拿钱一次性把父母养老保险补齐,却被告知不行,按照有关政策女性在50岁后就可以领取养老保险,但是我母亲现在60岁了,仍然不能领取,是我们没有购买满15年,但是现在不是有政策吗?为什么不让一次性补齐呢?
知道领导您一定很忙,期待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关心一下我们的民生问题。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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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泸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服务中心 回复日期 2017-07-06
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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