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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泸县粮食局住宿大院治安问题大
来信人 柯** 来信日期 2016-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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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粮食局住宿大院治安问题大
泸县粮食局宿舍大院,虽然成立了业主委员会,物管门卫比前段时间加强了管理工作,比以前稍好一些,但是社会上的混混人随便进出,经常发生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三轮车等住户财产被偷盗事件,安全管理社会治安问题突出,我们要求门卫室加强进出人员管理,不是行政办公人员和小区居住人员不得入内,加强对不明身份人员的盘查询问。如果再发生偷盗事件,损失应当由保安余老板负责。
另外社会上的不轨车辆都可以随便进出大院,非法占用小区停车位和消防通道,并且车子把我们的东西财产拖走了也不晓得,我们买了房住在这里很不安生。我们建议,门卫室旁通道口安设车辆放行横杆,非小区业主车辆不得进入,由门卫室控制放行。
三是幼儿园家长接送孩子请从办公大院大门口经过,或者只能送到住宿区门口,幼儿园老师到门口去接,其他幼儿园都是这样搞的,家长大人和家长驾驶的车辆不得进入。
四是宿舍大门口早晨不好进出车辆,连过人都挤得不方便,原因是农民在门口卖小菜卖水果,门卫余老板一家人却不管不问,根本没有尽到保安门卫的工作责任。建议通道大门口不准摆卖小菜卖水果。门卫室夜间应当有人值夜班,余老板却从来没值过夜班,哪有门卫不值班的?每天余老板一家忙于做生意,根本就没有干保安工作。保安早晨6点就该开门,然后由门卫人员负责清理管理这些卖菜卖水果的,喊他们搬远点。大门口不准停放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车三轮车小车等车辆,一旦停放,门卫人员有责任尽快喊车主开走。
以前粮食局党委班子管理得太乱了,从今往后,不能再这样乱!希望泸县粮食局党委认真研究执行!认真做好粮食局大院的治安安全和保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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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泸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服务中心 回复日期 2016-05-03
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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