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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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关于异地住院报销的比例的以及金额不对 | ||
来信人 | 吴** | 来信日期 | 2017-06-07 |
信件索引号 | |||
信件内容 |
你好!我的小孩2017.02.19出生,在2月下旬的时候因为黄疸值太高而在重庆妇幼保健院住院治疗5天;花费3600元左右,由于是新生儿,所以在出生半个月左右回玄滩进行上户并缴纳了农村医疗保险。住院报账比例是40%。在4月初的时候把报账需要的资料交到了玄滩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人员说会在2-3个月内打到银行账户上.在今天(2017.06.07号下午13.19分)入账金额126.86元我就想问一下这个报账比例到底是40%?还是4%?。如果是4%,那我缴纳这个保险有什么用?这是报销重庆到玄滩来回的车费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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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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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泸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服务中心 | 回复日期 | 2017-06-08 |
办理结果 |
为保护写信人隐私,办理结果不予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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