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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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医疗保险、生育险报销 | ||
来信人 | 唐** | 来信日期 | 2017-05-27 |
信件索引号 | |||
信件内容 |
2017年3月我老婆(泸县事业单位职工,单位购有医疗保险和生育险)因病在成都住院,4月21日在成都市妇女儿童医院生产一女孩,5月除因病又在妇女儿童医院住院,前后两次住院和一次生育险的报销。今天去相关部门请求报销时被告知没有提前填报申请单而不能报销(之前没有收到任何相关的通知要提前填报申请单)请问 1、上述两次住院和一次生育险还能报销吗? 2、如果能报销我们应该怎么做 如果不能报销,我们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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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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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泸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服务中心 | 回复日期 | 2017-06-02 |
办理结果 |
为保护写信人隐私,办理结果不予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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