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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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关于农村宅基地上自建房的继承问题 | ||
来信人 | 何** | 来信日期 | 2017-05-06 |
信件索引号 | |||
信件内容 |
领导,您好!我们家是泸州农村的,家中有两位老人,三个女儿,一个小儿子,三个女儿已出嫁,有嫁到本村的,也有嫁到其他村的。儿子因为工作关系户口已经迁出农村,现在是非农业户口。儿子在城里通过商业贷款买了一套80多平米的商品房,但是贷款还有二十年才能清偿完毕。 目前,在农村老家的户口上只有我们老两口了。我想问一下:如果我们老两口将来都去世了,我们在农村的老房子怎么办?可不可以由我们的儿子来继承? 儿子在外工作只是一个普通的工薪阶层,钱不好挣,工资低。除了赡养老人、抚养小孩的费用,每月只能还贷一千五百块,还需要差不多二十年才能还完。二十年的时间我们两个老人肯定早就不在世上了,现在的社会发展变化快,各种变化说不清楚,城市的房子在贷款还完之前都是抵押在银行的。如果一旦还不上款,一家人可能连一个落脚地都没有。所以,我们两个老人希望他在城里完全立足之前,在农村老家还能给他保留一个遮风避雨的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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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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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泸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服务中心 | 回复日期 | 2017-05-16 |
办理结果 |
为保护写信人隐私,办理结果不予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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