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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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投诉村支书不按《宅基地有偿退出房屋xxx意见》相关条理款赔偿 | ||
来信人 | 胡** | 来信日期 | 2017-03-15 |
信件索引号 | |||
信件内容 |
2016年夏,我老家(原华安村三社胡绍凯宅基地)在村领导安排下用推土机推翻还耕,同村同类型土房一并执行,但今天我年纪近80岁的老奶奶给我们外出打工的家人打电话诉苦,目前已气病吃药,差点住院,老人本有高血压(书记信箱我同样投诉了,且年纪写成了70岁,但老人明年就满80岁了,姓名周云英可查询),请县长理解我们当孙子的孝心,才多方投诉。因为这个事情不是赔偿的事情,是不公平的对待,同村一天推倒,同样条件的房子按300元赔偿,我家的房子就按20元/平方米赔偿,而且老年人多人询问原因,村支书(刘良俊)不予详细回复,才导致老年人气郁生病,我们都在外上班,不能跟前尽孝,只能通过这些有限的方式反馈,望政府领导责令村支书给予合理解释,还老年人一个明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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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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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泸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服务中心 | 回复日期 | 2017-03-20 |
办理结果 |
为保护写信人隐私,办理结果不予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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