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信情况 | |||
|---|---|---|---|
| 信件标题 | 社保合並問題 | ||
| 来信人 | 黎** | 来信日期 | 2017-03-13 |
| 信件索引号 | |||
| 信件内容 |
領導你好,我是泸县青龙代橋村的,2014年11月因征地,变为农转非人员,政府一次性帮我交了15年社保(社保個人手冊上寫2014年11月交),但我2004年10月至今一直都在广东上班,且广东公司一直都有帮我购买社保,此情况等於我有交两份社保,一份泸县的,一份广东的。请问:如果我现在把广东的社保转移到泸县,两份社保合并后我的交费工龄怎么计算,最终交费工龄为多少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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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 办理结果 | |||
|---|---|---|---|
| 回复部门 | 泸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服务中心 | 回复日期 | 2017-03-20 |
| 办理结果 |
为保护写信人隐私,办理结果不予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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