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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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关于方洞镇雨锋村原村社干部等人贪污冒领危房补助款 | ||
来信人 | 周** | 来信日期 | 2017-01-09 |
信件索引号 | |||
信件内容 |
书记,您好! 我是方洞镇雨锋村村民,我在2014年2月份申请了危房重建,经社村镇各级政府批准同意,本来当时有危房补助款,今在政府核查后发现被原村社干部黄尚军,郑英明等人冒用他人(未建房户)名额冒领! 另外,每年村社干部以要核对农业补贴帐号为由,骗走村民身份证复印件和农业补贴帐号,用于冒领各种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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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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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泸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服务中心 | 回复日期 | 2017-01-18 |
办理结果 |
为保护写信人隐私,办理结果不予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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