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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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农村低保问题 | ||
来信人 | 刘** | 来信日期 | 2016-10-19 |
信件索引号 | |||
信件内容 |
根据泸市府发〔2015〕4号文件规定泸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生活保障年保障线为每人每年2500元,请问目前是按以上文件规定执行,如果是按以上政策执行,也就是说每月应该在两百元,一个季度600元,上季度低保人才领到300元,如果不是按以上,请问执行标准是多少,因为李子村村委会之前说是150一个月,实际领到手只有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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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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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泸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服务中心 | 回复日期 | 2016-10-25 |
办理结果 |
为保护写信人隐私,办理结果不予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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