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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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请太伏镇在指导青桥村开展扶贫脱困项目——打水泥路时尊重历史 | ||
来信人 | 张** | 来信日期 | 2016-09-08 |
信件索引号 | |||
信件内容 |
太伏镇青桥村,是泸县贫困村,今年,为是青桥村脱贫,县上决定,先打水泥路,这本是极大的好事,但在实施中,青桥村个别领导处理欠妥:1.开始宣讲的政策是国家出钱,免费打水泥路,现在变成每人330元;2.原来规划的路线是,尊重历史沿革,经青桥9社、龚湾1队(木老虎屋基)与大公路衔接,现在又变了。 建议:把政策讲清楚,别让国家的福民政策变味;尊重历史沿革,别让战友情使政策变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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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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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泸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服务中心 | 回复日期 | 2016-09-14 |
办理结果 |
为保护写信人隐私,办理结果不予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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