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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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关于福集到石岗(拘留所处)道路处理 | ||
来信人 | 陈** | 来信日期 | 2016-08-30 |
信件索引号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 冒昧的打扰您!就福集到石岗(拘留所处)道路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1:人流量大(有龙城驾校人员、拘留所人员和石岗以上地方人员通道);2:地势危险(处于拘留所围墙边上,且弯度极大);3:道路已破坏严重,大面积无法正常通行 此问题已向交通局反应,但迟迟未果,说在处理,但是几个月过去了,还是老样子,且未设立提醒标示牌,此处基本上平均三天一起交通事故,甚是让人担忧,开学在即,通过的学子也即将大面积增加,他们安全意识淡薄,若相关部门还不引起重视,此举必将成为一大安全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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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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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泸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服务中心 | 回复日期 | 2016-09-06 |
办理结果 |
为保护写信人隐私,办理结果不予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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