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迁回农村户口
来信人 周** 来信日期 2025-02-17
信件索引号 202500023
信件内容
我的小孩未成年,上户口在重庆城市户口,因我本人是泸县农村户口,请问小孩可以迁回农村户口吗?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泸县公安局 回复日期 2025-02-18
办理结果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小孩户口迁移”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四川省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3】2号)文件、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切实加强实有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泸市府函【2013】222号)文件要求:

一、户口迁移和管理政策

(一)城镇居民不得转为农村居民。

感谢您对泸县公安工作的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