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注销宽带
来信人 罗** 来信日期 2025-02-16
信件索引号 202500022
信件内容
本人于2025年1月16号申请注销182****6620手机号携带的宽带业务,135****1174打电话通知我带相关设备到福集去注销,2.16日并已准备好所有设备,到了地方告知不归他们管,把我推到嘉明去,于是我又到了嘉明去,嘉明营业厅告知没权限,移动工作人员百般阻挠。侵犯了我的消费者权益,违反了工信部关于”通信企业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限定用户指定业务”的规定,属于霸王条款。我要求立刻停止对我权益的侵犯,取消我的宽带业务!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泸县经济信息科技局 回复日期 2025-02-19
办理结果

网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书记县长信箱反映的“注销宽带”已收悉,我单位认真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收到来信后,我局立即向泸县移动公司核实。经了解,您于2月16日到移动售后服务办理宽带注销业务,由于当天是周日,移动公司只有部分值班人员,因此未能给用户办理注销业务。17日(周一)上午移动公司主动与您对接,通知您可以办理相关业务,17日下午移动公司已完成您的宽带注销。

为方便以后快速解决问题,建议您拨打中国移动咨询电话10086,感谢您的反馈,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