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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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咨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否可以补缴 | ||
来信人 | 彭** | 来信日期 | 2024-03-02 |
信件索引号 | 202400021 | ||
信件内容 |
我父亲1964年4月出生,2021年参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024年我父亲满60岁,想要补缴满15年,但是县城政务服务中心“无差别”综合窗口说不归他们处理,需到镇上,镇上说不能补缴, 我查看四川政府系统上面显示: 1.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满45周岁以上的人员,到年满60周岁时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补缴至满15年,但不能超过15年; 2.年满60周岁时,参保人可对原正常缴费年度的缴费标准进行升档补差; 3.在首次参保后,存在部分年度未交费,年满60周岁时可对期间中断进行补缴。 问:补缴条件 答:1965年之前出生的人,可以从2011年开始补缴。 镇上工作人员说的是 现在还没有这个补缴政策下发到他们这里,所以我想咨询一下 我爸这种情况 是只有一年一年的补缴至15年满, 还是怎么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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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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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泸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回复日期 | 2024-03-05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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