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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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关于县地方“闹婚”“婚闹”恶习俗的建议 | ||
来信人 | 范** | 来信日期 | 2024-02-12 |
信件索引号 | 202400015 | ||
信件内容 |
我是一位未来的川女婿,我发现在县辖各乡镇仍然广泛流传“闹婚”的恶习俗,除了新郎新娘,闹婚甚至还要指向公公婆婆,扮演“烧火佬”等等。不仅有伤风化,不利于地方文旅发展,甚至还会对人身造成伤害。而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了在婚庆活动中禁止实施的行为,是有法可依的。 那我想要了解泸县当地有没有关于整治这方面习俗的措施或行动,或者说有没有在民生民俗中起到应尽的引导和监督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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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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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泸县民政局 | 回复日期 | 2024-02-20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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