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方格停车收费合理吗?
来信人 李** 来信日期 2024-01-22
信件索引号 202400010
信件内容
在泸县车停在规定的线内为什么要收费?方格停车收费合理吗?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回复日期 2024-01-23
办理结果

网友您好:

您咨询的方格停车收费问题我们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为有效解决我县城区停车难、乱停车的问题,促使道路停车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占用或者挖掘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城市道路的,应当向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交纳城市道路占用费或者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临时占道收费符合行政性收费的效率性原则。由于道路、公共设施等社会资源的稀缺性,实行行政性收费能够提高道路、公共设施的使用效率。建设部、财政部和国家物价局联合发布的《城市道路占用挖掘收费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因特殊需要必须临时占用道路兴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基建施工、堆物堆料、停放车辆、搭建棚亭、摆设摊点、设置广告标志或其他临时占道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交纳占道费。”

我县县城临时占道停车收费是根据《泸州市临时占道停车收费管理方案的通知》(泸市府办函〔2010〕217号)文件精神,经《泸县发展改革局关于主城区临时占道停车服务收费的批复》(泸县发改价费〔2017〕36号)批准实施的,方格公司作为泸县停车管理公司具体开展停车收费工作。

如有疑问,请咨询我局市容市政管理股,咨询电话:0830-8183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