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请问新生儿名字怎么修改
来信人 陈** 来信日期 2023-09-28
信件索引号 202300117
信件内容
领导好:
我儿子出生半年了,当时在医院开具的《医学出生证明》上的名字,家里人都希望改一下。我想请问一下需要那些手续和材料呢?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泸县公安局 回复日期 2023-09-28
办理结果

网民你好:

你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泸州市双警服务手册》的相关规定:公民姓氏登记,新生婴儿父、母或其他亲属凭《出生医学证明》申报户口登记,其姓氏应以《出生医学证明》为准,随父姓或母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名字变更登记:

(1)由乳名改为学名的;

(2)在同一单位(学校)或者近亲属中有名字相同的;

(3)未成年人因父母离异、再婚或收养关系要求变更姓名的;

(4)名字中含有不易识别的冷僻字、异体字、繁体字的;

(5)名字的谐音或者含义容易引人误解、歧视或伤及本人感情的;

(6)公民出家或僧尼还俗的; 

(7)姓名粗俗不雅,有违社会公德的;

(8)妇女称氏改为姓名的;

(9)其他特殊原因。

 需要提交的资料:

(1)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未成年人本人申请的,需监护人签字同意)(存档);

(2)《申请主项变更审批表》(存档);

(3)父母共同签署的同意书(父母离异的)(存档);

(4)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复印件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