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回乡创业有哪些政策
来信人 赵** 来信日期 2023-09-08
信件索引号 202300110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泸县石桥镇农丰村的一户居民,我们一家世代务农,目前在成都一公司上班,目前状况良好。因从小家境贫寒,立志要改变现状,让自己和身边的朋友奔向小康生活,创造就业岗位,带动泸县人民富有起来。这一切本是宏观愿望,近两年来,国家号召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让我最初的初心重新燃起了烈火,重拾斗志!我一直关注泸县政府部门,发现县领导也在鼓励在外农民工回乡创业,并提出了很多相关优惠政策。但是我翻了很多的文章,发现优惠政策很模糊,我想请问一下县领导,泸县现在对回乡创业的农民工有哪些优惠政策? 需要哪些扶持条件?感谢领导的关注和回答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泸县石桥镇人民政府 回复日期 2023-09-13
办理结果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回乡创业有哪些政策”问题已收悉,经文件查询,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自主创业的农村劳动者(含返乡创业农民工)可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一)申请条件

1.在泸县辖区内经工商或民政部门登记注册(运输业提供运营证照,涉及行政许可行业的还应提供行政许可证);

2.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和一定的自有资金,自筹资金不低于项目所需资金的30%;

3.从事的经营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4.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满足上述所有条件的创业者。

(二)申办方式及申报资料

申办方式:符合条件的各类创业人员,向创业所在地社区(村)申请。

申报资料:1.本人和配偶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复印件;

2.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创业证复印件、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提供退出现役有效证件复印件、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复印件、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提供扶贫手册复印件、刑满释放人员提供释放证明书复印件;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4.申请贷款的相关表格;5.夫妻双方商业贷款情况证明材料(征信记录);6.需提供反担保的,出具市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国有控股企业正式工作人员保证反担保书;市级以上认定的创业园区等担保机构认可的法人单位的法人代表提供反担保的,由法人代表签订保证反担保书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不动产抵押反担保的,提供相应的权属证件复印件。反担保人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复印件。

(三)贷款额度及贴息标准、期限

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贴息额度为市场报价利率(LPR)减去1.5%以下部分由个人承担(现行利率个人只需承担2.05%),其余部分由政府贴息。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二、返乡农民工可申请创业补贴

(一)申请条件:返乡农民工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返乡农民工首次创业以其他方式依法设立、免于注册和登记创办的创业实体(包括符合条件的“网店”和农业职业经理人等)正常经营1年以上;

(二)申办方式:符合条件的各类创业人员,向创业所在地社区(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或登录线上平台申请。

(三)申报资料:1.就业创业证(贫困劳动力和返乡农民工可不提供)、身份证、社保卡复印件;2.创业补贴申报表;3.工商营业执照或民政登记证书复印件;4.属贫困劳动力提供国家扶贫系统截图或扶贫手册复印件;5.属返乡农民工的还需提供务工佐证材料(提供以下三种之一:在泸州市外的单位参保记录;在外务工时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离职证明再加对应的一个月的工资流水;务工期间在就业信息系统内进行了转移就业登记的;6.经营佐证材料。

补贴标准:给予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