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关于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继承
来信人 杨** 来信日期 2023-08-14
信件索引号 202300104
信件内容
政府领导,你们好,我原本是泸县顺河乡上顶山村的一户村民,03年由于读书原因把户口迁出老家,目前老家父母有一处宅基地,我想知道,现在以父母名义在原宅基地基础上翻修的自建房,多年之后假如父母不在了,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对吗?另外,父母的耕地也还能享有使用权吗?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泸县得胜镇人民政府 回复日期 2023-08-17
办理结果

网友您好:

您通过书记县长信箱咨询“农村入户路面硬化政策及标注”已收悉,我镇高度重视,及时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房屋是有继承权的,但是前提是需要有合法审批手续,才可以在国土相关部门做继承变更。关于土地使用权,在二轮承包期之内是有使用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