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反映石岗街村原供销社危房拆除后久拖不让建的问题
来信人 张** 来信日期 2016-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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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尊敬的上级领导:
你好!
我是泸县玉蟾街道石岗街村原供销社的住户,邻居何忠所的门市及住房于2013年4月20日因电路老化引发火灾,当时县消防队出警扑灭大火。同年9月原供销社住户何忠所、张陆军、张小刚、田恩春、王堂书等五户与石岗街村福乐苑项目负责人何登宪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五户住房及门市于2013年10月30日前搬离拆除,至今3年了房屋未建,住户无房居住经商,本应普通幸福的生活,现在却每况愈下,居无定所,生活困难。问题多次反映到福集镇政府,玉蟾街道政府,国土局,住建局等部门无果。建设方解释县住建局不给批示造成工程无法动工。
请问住户的损失谁来承担赔偿?请问住户房屋拆迁后何登宪不施工建房的土地谁来接手?请问上级部门我们的房屋什么时候能动工建设?请问上级部门什么时候能解决拆迁居民的居住、生活问题?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泸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服务中心 回复日期 2016-07-19
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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