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泸县城区自来水收费标准
来信人 聂** 来信日期 2022-08-20
信件索引号 202200150
信件内容
咨询一下:泸县县城城区的自来水收费标准是多少/方,二次收费有没有收费标准,还是由物业随便提高收费标准。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回复日期 2022-08-25
办理结果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泸县城区自来水收费标准问题”已收悉,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泸县城区自来水收费标准由泸县发展改革局制定,根据泸县发改价综[2014]21号文件,城区居民生活用水基本水价为2.80元/立方米;污水处理价格调整标准依据泸县发改价综[2017]3号文件,为0.85元/立方米;垃圾处理费标准依据泸县发改综[2013]54号文件,为0.30元/立方米,共计3.95元/立方米,其中: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是供水企业代收的费用,全额上缴地方国库,实行专款专用。

一、2016年1月1日已前开工建设的项目,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城镇供水企业参与对楼盘供水设施(包含二次供水泵房、管道、设备等相关供水设施)的检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由供水企业出具整改通知书,各建设单位对照整改通知书组织进行整改,整改符合要求后,移交供水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维护。

二、2016年1月1日以后开工建设的项目,按照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泸州市公安局、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改进城镇居民二次供水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泸住建发〔2015〕223号),二次供水设施一律由供水企业实施统建统管。

三、对已建成投用老旧小区的二次供水设施由物管进行统一管理和维护并进行收费。

目前泸县尚未制定统一的二次供水价格,泸县二次供水价格参照《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二次供水服务费暂行标准的批复》,暂由泸州兴泸水务集团公司泸县分公司进行管理的住宅小区业主通过协商议定的方式,按1.26元/立方米收取二次供水服务费,供水企业收取二次供水服务费后,承担表计之前(包括表计)的所有运维责任。

我局将与泸县发展改革局一起加强对供水企业供水成本的监管。

如有疑问,可咨询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全生产办0830-8998313,我们将在第一时间予以解答。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