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咨询天立翡翠城小区东北门(朝向九曲河边)路边停车是否属于违停
来信人 王** 来信日期 2022-05-28
信件索引号 202200099
信件内容
咨询天立翡翠城小区东门(朝向九曲河边)路边停车是否属于违停,此路情况是小区开发拆迁未彻底遗留的临时村道,路宽约5米(部分有村民加宽土路可停车),无人行道无路灯无市政下水。

另西南门超市门外是否为违停区?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泸县公安局 回复日期 2022-05-31
办理结果

网民您好:

关于您咨询的“天立翡翠城小区东北门路边停车是否属于违停”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将咨询问题的内容回复如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天立翡翠城小区东门(朝向九曲河边)村道以及西南门超市门外路段属于违法停车严重路段,长期群众报警求助因车辆乱停乱放影响车辆通行造成交通堵塞,西南门外超市门口施化了停车位,希望大家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把车辆停放在停车位或者不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地方,做安全文明出行人。

 

泸县公安局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