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在泸县二中正校门路口设置红绿灯
来信人 李** 来信日期 2022-05-27
信件索引号 202200098
信件内容
尊敬的县长:肯请在泸县二中正校门口挖开隔离绿化带,设置红绿灯。
1、此处车流量大,行人多,每逢上放学、放假期间,安全隐患极大。
2、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横穿绿化带成为常态,逆行二中桥(你们实地考察下即知),安全隐患极大。
3、建议挖开绿化带,与福欣医院,形成十字路口,设置红绿灯,实行人车分流!
4、虽前200米有泸二外红绿灯,但各有用途,不算重复建设,群众也会拥护!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泸县公安局 回复日期 2022-05-31
办理结果

网民您好:

我局收到您反映的“关于在泸县二中正校门路口设置红绿灯的建议的建议”后,高度重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泸县二中正校门口道路为龙脑大道总长约4KM,现已经设置有五套信号灯,在现有交通流量(日均2000PCU/D)的基础上,已经趋于饱和状态。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14886-2016》中5.1.8道口信号灯设置条件规定:

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道路与铁路的平面交叉口(以下简称道口),应设置道口信号灯:

1.日间连续12h内,通过道口的车辆平均小时流量达到500PCU/h以上,且观望条件良好的道口;

2.日间连续12h内,通过道口的车辆平均小时流量达到200PCU/h以上,且观望条件不良的道口;

3.近5年内发生过较大事故或重复发生事故的道口;

4.有通勤汽车或公交车通过的道口。

三、我局已在此处规划机动车避让行人的交通管理措施,采取最大限度实现人车分离,综合整个路段交通组织规划,在下一步将加大此处的巡逻和交通管理措施,最终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保障道路交通畅通。

四、我局已向相关部门建议,架设人行天桥。同时请广大驾驶员在通过路口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减速观察通行,车辆依次交替通行,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感谢您对泸县道路交通管理的建议!

 

泸县公安局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