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9.16地震房屋维修生活补助事宜
来信人 xy** 来信日期 2021-12-03
信件索引号 202100284
信件内容
各位领导:
    我是嘉明镇团山堡村的村民,我想请问一下,关于9.16地震的房屋维修的截止时间是12月15日还是12月31日啊?在期限内未完成房屋维修的,生活补贴及租房补贴等还有吗?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泸县嘉明镇人民政府 回复日期 2021-12-07
办理结果

网友您好:

您所咨询的问题,我们已收悉,并回复如下:

根据《泸县“9.16”地震受灾群众安置补助及遇难人员家属抚慰金发放标准》,受灾群众安置补助范围为房屋鉴定为C、D级需要救助的群众,如果符合条件就可以享受相关补助,现在补助已经在申报中。

关于住房维修加固和重建补助,按期完成并验收通过可以享受补助,为了早日住进新房,建议您尽早完成房屋维修或重建。

如有不清楚的地方,可咨询政策解释组,联系电话:0830-8283178。

感谢您的咨询,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阖家欢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