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关于地震农村生活费补贴的问题
来信人 爱** 来信日期 2021-11-02
信件索引号 202100247
信件内容
尊敬的县委领导:
                       您好!
    关于这次地震农村户口的生活费补贴事宜,有些地方不懂,是否只要常住在地震的农村居民(老人和小孩),都有资格领取3个月每人每天25元的生活补贴。现在我们村出现的情况是,只要是有在县城有商品房的居民(未装修搬迁)就没有资格领取生活津贴。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泸县嘉明镇人民政府 回复日期 2021-11-04
办理结果

网友您好:

您所咨询的问题,我们已收悉,并回复如下:

过渡期安置补助分三类(一次性综合补贴、生活补助、租房补助)享受前提均需满足:1.原则上以公安机关提供的2021年9月16日以前户籍人口和分户情况为基础,住房安全鉴定为C、D级,并经民主评议通过、公示无异议后的实际居住人口为准;2.受灾群众只要在泸县县域内有一套及以上自有产权的安全住房,就不享受过渡期安置补助。

感谢您的咨询,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阖家欢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