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关于9.16震后生活补助的相关政策
来信人 海** 来信日期 2021-10-15
信件索引号 202100218
信件内容
根据泸县人民政府【2021】10号文件,关于震后过渡性安置期生活补助及租房补助的相关条款中并未提及需要已损宅基地住满183天的相关规定,且发放范围中也未明确此类条款,但福集镇某村给村民传达的政策加了此条款,且未让其申请租房补助等,并没有做好详细政策的宣传工作,未传达申请程序,更未公示;现需获得申请该补助的具体程序和详细条件,以便于进一步核实和监督村委及相关部门的工作。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泸县福集镇人民政府 回复日期 2021-10-18
办理结果

尊敬的市民朋友:

您好!您通过县长书记信箱咨询“ 关于9.16震后生活补助的相关政策”的问题已收悉,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灾后安置补助流程:村社区受灾群众线下申报——村社区民主评议——阳光公示——镇级线下审批——县应急局线下审批——村社区启动线上注册申报、民主评议、阳光审批公示——镇级线上审批上报工作。

震后过渡性安置生活补助及租房补助的发放,对家庭人数和分户情况的认定,原则上以公安机关提供的2021年9月16日以前户籍人口和分户情况为基础,住房安全鉴定为C、D级,并经民主评议通过、公示无异议后的实际居住人口为准。

如您还需了解更多政策,可亲临或咨询镇综合行政执法办,电话:13378257038。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泸县福集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