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房屋在地震中受损未安全鉴定未受到救助
来信人 熊** 来信日期 2021-10-14
信件索引号 202100217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泸县天兴镇一心村二社村民,在9.16地震中受损程度严重,我家房屋本身属于土坯房,此次地震造成了墙体撕裂和脱落,承重房梁出现垮塌,房顶大量瓦片掉落,根据我自身判断已经属于危房,如果再有地震存在严重的垮塌风险。在这种情况下,至今,我家房屋没有接受房屋安全鉴定,且没有受到过任何救助措施。
    地震后,我们第一时间向村、社进行汇报,镇、村、社干部也先后两次到我家进行情况摸排。镇、村、社干部在入户摸排时,仅仅站在屋外简单查看及拍照,根本没有认真进行查看,我们邀请他们进屋内查看,他们甚至怕有安全隐患不敢进入,如此情况下,工作人员就此判断我家房屋不属于受损严重而不予上报,我认为这是对老百姓极其不负责的行为,违背中央、省、市、县对震救灾的精神。我们向村、镇进行反映,镇里说没有接到村里要求进行房屋安全鉴定的情况报告,且房屋安全鉴定已经完毕,不再受理。
    综上,鉴于我家房屋实际受损情况,我特提出对我家房屋进行安全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并根据鉴定情况给予政策救助的述求。恳请领导关心和考虑。


                                                     泸县天兴镇一心村二社村民 熊联清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泸县天兴镇人民政府 回复日期 2021-10-16
办理结果

网友您好:

您在“书记信箱”上反映的“房屋在地震中受损未安全鉴定未受到救助”相关问题的问政我们已收悉,并已经联系相关村社干部了解了相关情况,现对您回复如下:

经调查了解,泸县“9.16”地震发生后,镇村社三级干部分别于9月16、17、18、20、30日、10月16日,多次到您家中实地查看、了解您房屋受损情况,并就您所反映的诉求及现有灾后相关政策进行回复、宣传。

经核实您房屋受损情况为:猪圈屋顶部分瓦片滑落,紧靠厨房的卧室木制挑梁断裂、断裂处的瓦片脱落,其墙体完好,房屋结构承重力未受损,按标准确定为一般受损户,因天兴镇不属于此次地震重灾区,不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全覆盖。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如您仍有疑问,可来电咨询天兴镇村建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830-6532657 一心村支书郑义,联系电话:13698157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