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宅基地有偿退出
来信人 期** 来信日期 2021-09-07
信件索引号 202100149
信件内容
我是泸县立石镇的,我家审批新建了住房,想把原来的老宅基地房子按照国家政策有偿退出,请问如何申请?(土墙瓦房)退出的补偿标准是多少?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泸县立石镇人民政府 回复日期 2021-09-10
办理结果

市民朋友:

你好!你通过书记县长信箱反映的关于宅基地有偿退出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按照泸县现行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实施细则:宅基地审批程序为农户申报,村民小组户代会表决,公示,村委会审查,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管理和乡村规划建设办公室组织踏勘定址定貌,镇人民政府审批,县农业农村局备案。

另宅基地实施退出补偿,按照体现宅基地使用权财产性价值和改革运行成本平衡原则,集体经济组织针对宅基地退出节余指标给予农户资金补偿(农户房屋节余占地面积按照每平方米180元、其他节余建设用地面积按照每平方米140元补偿)。

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