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关于继续教育之公需科目重复学习问题
来信人 唐** 来信日期 2021-06-01
信件索引号 202100046
信件内容
每年继续教育有人社部门的也有专业领域的,两者都有公需科目的学习,而且都是必修课,以我本人为例,人社部门有个公需科目的继续教育培训和考试,财政部门那边在网上购买的科目里面也有公需(而且不能单独购买非公需部分),既增加了专业技术人员的学习负担,又增加了经济负担。请问,是否可以只走专业这一边?如果涉及到人社这边的工资晋级晋升又该如何办理?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泸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回复日期 2021-06-04
办理结果

网友,您好!

您通过书记信箱咨询关于继续教育之公需科目重复学习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中“第八条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的要求,每年通过规定的专业技术继续教育学习平台学习,并达到规定的学时即视为继续教育合格。

您问及“工资晋级晋升又该如何办理”的问题,根据事业单位工资政策规定,事业单位人员晋升岗位,在办理岗位聘用后,办理工资变动;工资正常晋升薪级,按年度考核结果办理。

如仍有疑问,请咨询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电话:0830-8189939;工资福利股,电话:0830-8180787。

 

 

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