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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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异地结婚男方户籍想签入女方,户籍可否签入 | ||
来信人 | 张** | 来信日期 | 2016-06-07 |
信件索引号 | |||
信件内容 |
女方户籍泸县云锦花园村七社,2009年与山东户籍男子结婚,婚后在泸县云锦常住,由于女方户口在泸县云锦 ,男方户口在山东,很多事都不方便,近期男方想把自己户口迁入女方家,但询问该村村长,得到的答复是由于女方家有一弟弟,所以不予签入,除非将女方家的弟弟户口迁出,方可允许迁入。请问村长这个答复是否属于合理?这个异地婚姻,男方可否把户籍迁入女方?假如可以,需要什么材料?希望相关人员尽快回复,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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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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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泸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服务中心 | 回复日期 | 2016-06-08 |
办理结果 |
为保护写信人隐私,办理结果不予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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