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独生子女父母医保缴费
来信人 张** 来信日期 2019-11-10
信件索引号 201900194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
    我在龙马潭区这边缴医保费的时候看他们独生子女父母只缴125就可以了,我们泸县这边有么有这个优惠。如果有要去什么部门办理?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县卫计局 回复日期 2019-11-13
办理结果

网友:

你好!你咨询的“泸县有没有独生子女父母医疗保险优惠政策问题”已收悉,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泸县有独生子女父母医疗保险优惠政策。独生子女本人及其父母享受医疗保险优惠政策的条件是:泸县户籍;2015年12月31日前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且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在2016年1月1日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子女未满18周岁;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并按相关规定缴纳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符合上述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到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进行登记,再逐级上报到县医保局即可享受。

如仍有疑问,可到县卫生健康局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咨询(电话:8191346)。

 

泸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