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农村更换天然气公司未征得用户同意前提条件下,私自更换
来信人 吴** 来信日期 2019-10-04
信件索引号 201900163
信件内容
农村更换天然气公司未征得用户同意前提条件下,私自更换
【四川陆升天然气有限公司】更换为【四川鑫华瑞能源有限公司】
请求急切给予相应回复!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回复日期 2019-10-07
办理结果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农村更换燃气公司未征得用户同意的前提下,私自更换问题”收悉,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于2017年同意并审批四川陆升燃气有限公司玄滩分公司更换名为四川鑫华瑞能源有限公司,符合行政审批程序。独立燃气公司更利于公司良性发展,同时更好提供优质燃气供应和安全服务,我局已责成四川鑫华瑞能源有限公司负责人与您解释沟通。

如有疑问,请拨打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4小时值班电话0830—8182681进行反映,我局将及时派人处理。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