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为什么在拆迁还房综合指导价为4050元每平方米的基础上还要减去550元每平方米
来信人 古** 来信日期 2019-08-24
信件索引号 201900150
信件内容
原官大冲村五组(现小马滩村九组),于2017年年底进行拆迁。根据泸县城区规划区拆迁还房综合指导价4050元每平方米,希望政府可以解读一下为什么在给予货币补偿4050元每平方米的价格上减去550元每平方米最后以3500元每平方米的价格来进行货币补偿。盼复!!!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县国土局 回复日期 2019-08-27
办理结果

网友:

你好!

你所反映的“原官大冲五组(现小马滩村九组),于2017年年底进行拆迁,根据泸县城区规划区拆迁还房综合指导价4050元/平方米,希望政府可以解读一下为什么在给予货币补偿4050元/平方米的价格上减去550元/平方米最后以3500元/平方米的价格来进行货币补偿”情况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你系玉蟾街道小马滩村九组(原官大冲村5社)古桂全户家庭成员,你户是2017年泸县文庭雅苑旁商住地项目拆迁户,该项目执行的安置补偿政策是《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泸市府发〔2017〕10号)、《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泸市府发〔2017〕40号)(以上两个文件均可在互联网上查到)。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泸市府发〔2017〕10号)第四章房屋安置第二十二条:“货币还房安置结算办法如下:(一)房屋安置按每人建筑面积30平方米的合法砖瓦甲级结构房屋进行置换。享受房屋安置的人员的货币还房费用为:(片区还房综合指导价-砖瓦甲级结构房屋补偿标准)×30平方米;享受优惠房屋安置的人员的货币还房费用为:(片区还房综合指导价-砖瓦甲级结构房屋补偿标准)×30平方米×50%。”

特别提示:《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泸市府发〔2017〕40号)规定,砖瓦甲级结构补偿标准为550元/平方米。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注、支持和理解。

如你仍有疑问,可咨询泸县土地统征和储备中心,咨询电话:0830-8182125。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