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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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为什么在拆迁还房综合指导价为4050元每平方米的基础上还要减去550元每平方米 | ||
来信人 | 古** | 来信日期 | 2019-08-24 |
信件索引号 | 201900150 | ||
信件内容 |
原官大冲村五组(现小马滩村九组),于2017年年底进行拆迁。根据泸县城区规划区拆迁还房综合指导价4050元每平方米,希望政府可以解读一下为什么在给予货币补偿4050元每平方米的价格上减去550元每平方米最后以3500元每平方米的价格来进行货币补偿。盼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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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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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县国土局 | 回复日期 | 2019-08-27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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