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泸县农村宅基地复耕方式是否是只能种植粮食和蔬菜
来信人 邱** 来信日期 2019-08-17
信件索引号 201900142
信件内容
关于泸县农村宅基地复耕方式:泸县石桥镇吉祥村村上给农民信息是复耕方式是只能在上面种植粮食和蔬菜,根据目前农村现状,留守的多半是老人和小孩,很对年轻人都外出打工,村里劳动力不足,村上很多地都闲置荒废,而根据最大化利用土地,使宅基地土地能够尽快恢复成耕地,减少荒废,能否在上面种植木本植物,而且个人认为复耕方式就应该多样化,寻求多样化方式使土地恢复成耕地,不能局限性种植粮食和蔬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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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石桥镇 回复日期 2019-08-20
办理结果

网友,您好!

您通过信件反映的“关于泸县农村宅基地复耕方式:泸县石桥镇吉祥村村上给农民信息是复耕方式是只能在上面种植粮食和蔬菜,根据目前农村现状,留守的多半是老?很多地都闲置荒废,而根据最大化利用土地,使宅基地土地能够尽快恢复成耕地,减少荒废,能否在上面种植木本植物,而且个人认为复耕方式就应该多样化,寻求多样化方式使土地恢复成耕地,不能局限性种植粮食和蔬菜”的问题收悉,现将结果回复如下:

根据《泸县第二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泸县府办发〔2013〕147号)文件要求,拆旧地块应复垦整理为耕地。《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中指出,耕地是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含轮歇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含蔬菜)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因此复垦后的土地不能种植成片林木。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石桥镇人民政府

                         2019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