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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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泸县方洞镇庆丰村在村民生活区侵占农田耕地盲目违建中大型养猪场 | ||
来信人 | 陈** | 来信日期 | 2016-05-28 |
信件索引号 | |||
信件内容 |
泸县方洞镇庆丰村在村民生活区侵占农田耕地盲目违建中大型养猪场,养猪场未进行可行性研究、无规划、无用地许可、无选址意见、无环境评价报告、肆意滥建,养猪场离村民居住房屋距离不到一公里。建成后,将对周边环境造空气污染、澡声污染以及不可逆转地下水污染,对全村地下水的污染直接对村民健康造成危害,侵害村民的健康权;对地表的污染严重影响农作物生长。本村村民口粮均依靠耕地春耕秋收,饮用水也是抽取地下水直接饮用,污染后对村民的安居造成无法估量的后果。现本村村民向各局领导反映此事,希望得到上级政府和领导的重视和关注,尽快制止这些破坏生态环境,污染村民空气,损害人民群众健康的违建养猪场,保护养育村民这片青山绿水的优美生态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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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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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泸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服务中心 | 回复日期 | 2016-06-08 |
办理结果 |
为保护写信人隐私,办理结果不予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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