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关于禁养区养殖场关闭后续怎么解决
来信人 殷** 来信日期 2019-04-02
信件索引号 201900071
信件内容
我们是泸县方洞镇増弯八社柳滩坝李朝华养猪场的,我和我老公在1999年都下岗了,然后就在四处打工,在2003年得知在泸县雨坛镇招商养猪场养殖户,我和我老公决定在泸县修建养猪场,于是我和我老公四处借款30余万加自己的存款20余万筹办了养猪场,我老公李朝华还是2006年11月-2010年12月政协委员,不幸的事情发生了在2010年我老公在重庆西南医院查出了白血病,为了给他治疗白血病花光了我所有积蓄甚至在亲戚朋友处欠下了30余万的债务,在2012年1月31日我老公撒手人寰,巨大的债务面前我和我女儿四处打工还债,本想再有一定资金再次搞养殖场时,在2017年泸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禁养区养殖场关闭搬迁补偿方案通知书,我第一时间配合政府关闭了养殖场并补偿猪圈和设备共计8万元,并没有拆迁养猪用房,但是养殖场是我和我老公一辈子的心血前后投资50多万元,现在养殖场也空着怎么办?养殖场就把猪圈敲了后现在养猪场也是危房了,希望领导可以帮助我们把养猪场搬迁或者拆迁了。我们现在确实是走投无路了,希望领导可以给我指一条明路?我在最近看到新闻上面看见很多我这种同类型的养殖户他们都在当地政府禁养区域的养殖场都进行了拆迁补偿,在限养区域的养殖户都得到了搬迁或者是政府派技术员进行了转型。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方洞镇 回复日期 2019-04-05
办理结果

关于网民反映“禁养区养殖场关闭后续怎么解决”的网络问政的回复

网民您好:您在“泸县人民政府”网站“书记、县长信箱”反映“禁养区养殖场关闭后续怎么解决”我镇已收悉,现将处理情况反馈如下:。

首先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理解支持。现就你反映的问题,特作如下答复:

一、问政人所反映养殖场修建于2003年,距濑溪河30米左右,根据《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县2017年禁养区养殖场关闭搬迁补偿方案的通知》(泸县府办发〔2017〕137号)文件要求,该养殖场被列入禁养区养殖场关闭名单。。

二、按照文件要求,关闭拆除的只是养殖场生产设施设备,其它的一切仍属场主所有,养殖业主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可以用于其他用途。

以上回复,你如果仍有不清楚的地方,请拨打方洞镇兽防站电话0830- 8295132,感谢您的来信!

 泸县方洞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