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女士:
你好!你通过书记信箱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镇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对你所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你户房屋已经倒塌,面积约为91.5平方米。根据《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的规定,我镇已于2018年12月26日批准你户按原地、原面积、原高度改建。
但由于你户现正在改建的房屋已偏离了你户老房屋的原位置且占地超过100平方米(与批准的规划不符且超出了原面积,属移地扩建),所以我镇国土村建办要求你户停工整改。具体调查情况如下:
一、反映“修楼房的开发商在修的时候侵占了我们的院子,一直没有人管,四处申诉无果”的问题。
经查,兆雅镇国土村建办自2016年至今未收到关于该小区开发商侵占他人院子的举报。若开发商的确存在侵占你户的院子的问题,你可以要求开发商进行补偿,也可以向国土村建办反映或向法院起诉。
二、反映“这个临时建筑搭建已经几年了,现在废弃没有用了,一直存在安全隐患,告知相关部门,没有一个部门管。在规划区内为什么不拆除,这样符合村镇规划吗!”问题。
经查,工棚的修建符合县建管站关于工地建设管理环评的要求,因开发商修建小区后,还有一系列附属设施未完善,待完善后,我镇将督促其拆除。
三、反映“旁边的公路都才3米多,让我们给一个在我们的土地上搭建的临时废弃的工棚留4米的消防通道的依据在哪?”问题。
经查,我镇国土村建办考虑到消防安全和城镇发展需要,按照城镇规划的常识,建议你户为小区预留4米的消防通道。
四、反映“之前说房子必须离变压器3米远,我们已经至少离了4米远,然而旁边的工棚与变压器距离仅仅不到1米!试问当时这个工棚是怎么批准审批修建的!”问题。
经查,按照供电所要求:建筑物与高压线和变压器的安全距离为3米。该小区工棚离变压器距离为1.1米,达不到安全距离,兆雅镇供电所工作人员已多次告知该小区开发商,要求其整改。接下来,我镇安办、村建中心和杨九社区将介入处理,督促该小区开发商及时整改。
泸县兆雅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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