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今晚是圣诞节,大雨纷飞,带着孩子和弟弟参加由泰康保险组织在朝阳举办的新年答谢晚会,晚上7点半开始。我把车停在了南北干道的机动车道里,想着泸县正在创建文明城市,因为晚上都没有交警检查,或者泸县交警部门也从未告知泸县人民晚上不能在马路边上停车,我就试想胆大把车停在那里,上去耽搁了一会马上就下楼,马上就看见有两个交警在那里写罚单,我在对面,因为孩子在哭闹又要过一个红绿灯,我急急忙忙的跑到警察叔叔的面前跟他说,可不可以算了,你的罚单还没写好,旁边也有路人经过都说人都到了,你何苦再贴罚单,其中有个警察都说算了,可另外一个很了不起的警察非要给我处理,说3天让我接收处罚,我马上跟警察叔叔说,孩子哭闹我才晚下来了一点,都看见你们了,为什么非要处罚,那个警察冷冷的说,玉蝉大道不能停车,然后开车就走了,那个警察必须要塞给我处理单。我觉得很委屈,我追上他的警车,看他是认真执法还是很拽,结果他们开车回单位了,其他什么道路的都没有查。交警白天执法碰到在现场的,都可以马上开车离去不处罚,今天晚上碰到了,还有小朋友,路人这样去劝说也都无用,如果是交警能全部秉公执法我就很福气,其他路边这么多停车的,为什么不去贴罚单,秉公执法在哪里去了,为什么他们只捡我们这种弱势妇女。如果以后晚上交警都要出来执勤,请正式出文件告知全县人民,成都下午6点到第二天早上8点路边可以停车,因为泸县停车位不能满足,所有不是停车位的,请在什么时间段驶出,没有告知,我感觉自己很冤枉,如果那两个交警有点点同情心,我跟他求情都是可以理解的,结果他只是例行检查,逮着一个车算交差就走了,城区里这么多乱停乱放的不去查,心里真凉。可能我的罚单就只是他们两个的今晚的任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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