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个人社保问题
来信人 庞** 来信日期 2018-11-12
信件索引号 201800251
信件内容
领导你好,我是原神龙村的村民,由于前几年土地被占,政府一次性买断了15年的社保,由于本人在成都上班,公司也为其买了社保,本人咨询成都社保局,一个是按月缴纳,一个是一次性缴纳,2个社保不能合并在一起。不知道泸县政策是什么?如果两个社保不能合并在一起,那政府买的社保有什么作业?两个社保之间有没有关系?如果两个社保不能合并,退休了是可以申请2个社保吗?如果退休了只能申请一个,那另外一个账号缴纳的钱是否可以退,或者领出。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县人社局 回复日期 2018-11-13
办理结果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咨询的“个人社保问题”,已收悉。根据有关政策,现回复如下:

庞健,身份证号:510521xxxx019X,系统查询为2011新被征地农转非人员。你咨询的社保转移合并问题,根据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相关规定,参保人因劳务关系变动需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只需在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打印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带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关系转移即可。因你在泸县的社保是一次趸缴,成都社保局不接收转移合并,你可以把成都的缴费在退休之前转移回泸县合并。

如仍有疑问,详情请咨询泸县社保局征收股,咨询电话:8170196。

 

                                  泸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8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