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云锦镇政府不作为
来信人 王** 来信日期 2018-06-09
信件索引号 201800158
信件内容
尊敬的薛书记你好!    

    我是一名转业军人,被自谋职业。我于2014年下半年销售给四川锦云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赶黄草,共计价款59468元,公司收购后因资金紧张未支付货款,2015年公司准备用云锦镇锦城花园商住楼售楼款支付。但云锦政府以统一支付农户货款为由,冻结商住楼,售楼款统一由云锦镇财政所代收。但是四年过去了,只支付20%。每次去云锦政府询问,都以县里和我们正在解决答服,我也经等了四年了,等不起了,只能一级一级往上走。


诉求:1、云锦镇政府代四川锦云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在30日内支付剩余货款47572元。
      2、云锦镇政府支付我2016年1月1日至收到货款时所产生利息。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云锦镇 回复日期 2018-06-12
办理结果

您好!关于您对四川锦云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欠您赶黄草种植款一事,我镇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四川锦云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云堂),于2011年迁入泸县经开区,法人代表李敏。由于锦云堂生产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不善,背负了巨大债务,遗留问题较多,仅欠农民赶黄草就有100多万元,您户是59468元。201510月,其它债权人向市中院和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锦云堂偿还债务,市中院和县法院依法查封了锦城花园的资产。为充分保障农民利益,云锦镇政府财政设专户代收了两套住房的销售尾款,用于支付农民的赶黄草货款,已向您户支付11896元。由于云锦政府代收款已通过锦云堂全部按比例发放给了农户,故现锦云堂还欠您户47572元。

目前,县政法委正在牵头处理锦云堂债务一事,县法院正在对锦云堂资产进行处置,相关手续正在办理当中。

如仍有疑问,请咨询云锦镇综治中心,咨询电话:0830-8792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