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
信件标题 | 云锦镇政府不作为 | ||
来信人 | 王** | 来信日期 | 2018-06-09 |
信件索引号 | 201800158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薛书记你好! 我是一名转业军人,被自谋职业。我于2014年下半年销售给四川锦云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赶黄草,共计价款59468元,公司收购后因资金紧张未支付货款,2015年公司准备用云锦镇锦城花园商住楼售楼款支付。但云锦政府以统一支付农户货款为由,冻结商住楼,售楼款统一由云锦镇财政所代收。但是四年过去了,只支付20%。每次去云锦政府询问,都以县里和我们正在解决答服,我也经等了四年了,等不起了,只能一级一级往上走。 诉求:1、云锦镇政府代四川锦云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在30日内支付剩余货款47572元。 2、云锦镇政府支付我2016年1月1日至收到货款时所产生利息。 |
||
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
回复部门 | 云锦镇 | 回复日期 | 2018-06-12 |
办理结果 |
|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