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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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天立翡翠城往泸县烈士陵园方向商户噪音污染 | ||
来信人 | 童** | 来信日期 | 2018-05-14 |
信件索引号 | 201800125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您好! 位于泸县天立翡翠城小区处,往泸县烈士陵园方向走大概200米,一商户长期用高音喇叭放歌,该情况持续了一两年,严重的影响到周围居民的生活质量,前段时间我在家复习备考,该商户大声放歌已经严重打扰了我的学习生活,放歌时间多在10:00~14:00或19:00~21:0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章,该商户已经违反了第四十四条、四十五条和四十六条,我已多次打电话向环保部门和公安局投诉,但均无结果,并没有得到有效的处理。万般无奈之下只能向政府反映,寻求政府帮助,希望在政府的帮助下能得到改善,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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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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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回复日期 | 2018-05-17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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