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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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土坯房改造 | ||
来信人 | 胡** | 来信日期 | 2018-05-08 |
信件索引号 | 201800121 | ||
信件内容 |
领导您好,我家是太伏镇青桥村九组,今年我家参加土坯房改造,我母亲是残疾人,是低保户,村里一直要求我们将房子退为耕地,搬出原地基修房,补助500元每平米,并叫我们签字确认,可我家附近确实没有合适的地方,我们也不愿意搬出去修,等我我们签字之后,村里又说我家是低保户,可以在原地基上修,补助32000元,但是我们已经同意搬出去了,没办法改,。我们确实没办法,让村里帮忙调节,找地方修房,村里又拒绝,现在,我家又不能搬出去修,又不能在原地基上修,村上又说我家在外地买了房屋,我已将房产证提供给村上,我家一共六个人,住在八十平米的房子里,试问,这怎么居住?村里有很多在外地有车有房,照样能在原地基修房得到补助,我认为村里有很多不公平并且欺瞒村民的事情,望领导实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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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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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太伏镇 | 回复日期 | 2018-05-17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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