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独生子女未满18岁每年的补贴还有没有?
来信人 德** 来信日期 2018-05-02
信件索引号 201800116
信件内容
光明马溪河村独生子女未满18岁每年的补贴两年没有领了,问村主任说没有了,问问到底还有没有这个补贴钱?钱不多也要问明白。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县卫计局 回复日期 2018-05-14
办理结果

李德明先生

你在《县长书记信箱》反映“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近两年均未领到”的问题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开展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为鼓励、引导群众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体现政府对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家庭经济上的关心和优待,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对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一是2015年12月31日前只生育一个子女、自愿不再生育且子女未满18周岁;二是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该政策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月5元。按照省市工作要求,我县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2016年度开始统一通过金融机构(农业银行)打卡发放。

经核查,你夫妻二人(李德明、蒋道平)2016年、2017年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已分别存入622845010896593170、6228412100600346010的农业银行卡上,每张卡每年60元,你夫妻两年共计存入240元。

鉴于你儿子李金旺已于2017年3月年满18周岁,不再符合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领取条件。故从2018年开始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泸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