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农村危房
来信人 小** 来信日期 2018-04-28
信件索引号 201800113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岳父家住福集镇清华村10组水井坎,去年,也就是2017,我和我老婆接他们两老到城里耍的时候,正好遇到村委评定房屋危险等级,他们没有收到任何通知,就直接把房子等级定义为C级,他们的房子后面有些墙都已经倒塌了,请问评定标准是什么?并且在有无排危意愿一栏中直接写的是“无”,都不知道是谁帮他们做的决定!?还有在不排危一栏写的是“有安全住房”,那个房子可是他们的“唯一的住房”并且还是“土坯房”。
  我岳父的这种情况,他应该怎么办?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福集镇 回复日期 2018-05-11
办理结果

网民你好:据调查了解,你所反映情况为清华村10社黄玉坤家,全家户籍人口三人(俩老夫妻和女儿)。现在女儿黄霞和女婿在成都上班,并购有住房,黄玉坤夫妻俩现长住成都女儿处。其老家为土坯房,由于常年无人居住,导致部分偏房倒塌,清华村委从村民房屋及过路行人安全出发,按照相关鉴定标准鉴定为C级,经过维修加固可以居住,经多次做工作,其又不参与宅改或维修加固,也多次与其沟通排危,但都不同意,所以有无排危意愿里写“无”。由于两老常年居住城里女儿家中,女儿有赡养父母的义务,所以认定为有安全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