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详细内容

泸县路政管理大队2020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2021.1.4-1.8)

来源:县交通局 发布时间:2021-01-09 09:30:13 浏览次数: 【字体: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处罚事由 行政处罚结果和依据 救济渠道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川泸县路政罚(2020)251号 张仕荣的川C19789号货车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案 / 超限行驶公路 罚款。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 在60日内向泸县交通运输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1.1.4
2 川泸县路政罚(2020)252号 威远县圣祥运输有限公司的川K88353号货车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案 91511024MA64CUND1E 超限行驶公路 罚款。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 在60日内向泸县交通运输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1.1.4
3 川泸县路政罚(2020)253号 重庆君盛物流有限公司的渝D88135号货车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案 91500222MA5YWFBM2A 超限行驶公路 罚款。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 在60日内向泸县交通运输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1.1.5
4 川泸县路政罚(2020)254号 泸州恒康运业有限公司的川E59787号货车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案 91510521797853990B 超限行驶公路 罚款。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 在60日内向泸县交通运输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1.1.4
5 川泸县路政罚(2020)255号 泸州新中星物流有限公司的川E71523号货车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案 91510521590452153F 超限行驶公路 罚款。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 在60日内向泸县交通运输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1.1.5
6 川泸县路政罚(2020)256号 泸州海达物流有限公司的川E61307号货车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案 91510521662788511P 超限行驶公路 罚款。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 在60日内向泸县交通运输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1.1.6
7 川泸县路政罚(2020)257号 泸县鸿达物流有限公司的川E69882号货车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案 915105216879251996 超限行驶公路 罚款。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 在60日内向泸县交通运输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1.1.6
8 川泸县路政罚(2020)258号 重庆皓正运输服务有限公司的渝D88679号货车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案 91500226MA5YTD8110T 超限行驶公路 罚款。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 在60日内向泸县交通运输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1.1.8


泸县 路政管理 大队 行政 处罚
分享到:
【打印正文】